方式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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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向其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③20个工作日内。 |
①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行政机关代为填写。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③15个工作日内,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④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⑤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提供的,其他形式也可。⑥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