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追溯认定成本法核算期间被投资方盈亏的影响
(续)经典例题-1【基础知识题】
追溯二:被投资方盈亏的追溯
成本法 |
追溯分录 |
权益法 |
无 |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
贷:盈余公积 3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 |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
贷:投资收益 30 |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再次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截止到追加投资当年初的被投资方实现损益的归属)或投资收益(追加投资当年初至追加投资当日被投资方损益额的归属)。
被投资方实现盈余时投资方的一般分录如下:
或
投资收益(追加投资当年初至追加投资当日被投资方损益额的归属)
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时投资方的一般分录同上述分录相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