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纳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地产,自房产证签发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产使用或交付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款的计算截至到发生改变的当月末。
  (二)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市、自治区)政府决定。
  (三)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纳税。
  四、税收优惠
  (一)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8.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对于兼营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
  第三种题型:计算性题目
  考题·单选题(2006)某供热企业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其中厂房63000平方米(有一间3000平方米的车间无偿提供给公安消防队使用),行政办公楼5000平方米,厂办子弟学校5000平方米,厂办招待所2000平方米,厂办医院和幼儿园各1000平方米,厂区内绿化用地3000平方米;2005年度该企业取得供热总收入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向居民供热取得的收取。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3元,该企业2005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A.8.4万元  B.12.6万元  C.14.4万元  D.24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80000-3000-5000-1000×2)×3×3000÷5000÷10000=12.6(万元)

  
  五、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
  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纳税。
  ②纳税人购置存量房地产,自房产证签发次月起纳税。
  ③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出租、出借次月起纳税。
  ④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
  ⑤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纳税。
  ⑥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⑦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款的计算截至到发生改变的当月末。
  (三)纳税地点
  应在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如纳税人占用的土地跨省市,应分别向不同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2.甲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分布于某市的三个地域,第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某免税单位,面积6000平方米;第二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办学校5000平方米,医院3000平方米;第三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拥有,面积10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各50%.假定甲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8元,则甲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A.216000元  B.224000元  C.264000元  D.328000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
  税额=6000×8+(30000-5000-3000)×8+10000×50%×8=26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