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原始凭证填制细节要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48条)
外单位取得 填制单位公章(特殊除外)
个人处取得 填制人员签名或盖章(+个人的经营地点或居住地点)
自制 完整签审手续(经办人、负责人、审核人、签领人)
对外开出 本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购买实物
  支付款项
有实物验收说明
  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付款人不能自证)
一式几联 注明各联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双面复写纸复写(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并连续编号;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整份保存,不得缺联
销货退回 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职工公出借款 填写正式借据附在记账凭证之后,不退借据
  5.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
  (1)不得涂改
  (2)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负有(准确无误、更正和重新开具)义务:
  金额错误:重新开具
  其他错误:更正(加盖印章)或重开
  【注意】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
  【思考题】A公司外购一批原材料,货款已付。会计科在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收到的购货发票“数量”和“单价”栏中数字有更改迹象,并在更改之处加盖了出具发票单位财务专用印章。会计科经查阅相关购货合同,确认更改后的数字是正确的,之后,据此登记入账,该做法?
  【正确答案】正确。外来原始凭证中,只有金额错误才要求出具单位重开,数量和单价错的,可以由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更改,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6.原始凭证的保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1)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4)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原始凭证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
  (二)记账凭证——直接依据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对比原始凭证的概念: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据。
  1.必备要素 7+1
  ①填制凭证的日期
  ②凭证编号
  ③经济业务摘要
  ④会计科目
  ⑤金额
  ⑥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⑦签名或盖章
  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1”即原始凭证: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三)账目核对(对账)
  1.账实核对——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
  ①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②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③各种财物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核对相符;
  ④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相符。
  2.账证核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
  3.账账核对——账簿记录与账簿记录
  4.账表核对——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
  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
  (四)结账
  结账就是在会计期末将本期内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以后,计算出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
  12月31日、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1.编制目标
  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本单位、有关财务关系人、政府有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
  2.编制依据
  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
  3.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①“法”:《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其他
  ②编制依据真实、完整、一致。
  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保持一致。
  ③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以及短于一年的原因。
  (三)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
  1.及时。
  2.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签名并盖章。
  3.单位负责人作为责任主体,必须保证真实、完整。
  4.“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一般步骤是:
  ①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②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③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④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⑤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⑥期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⑦期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