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目标
《跟网校学会计》主要讲授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包括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基本原理与方法;会计核算的七种方法;会计要素的核算等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了解会计基本理论,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掌握会计要素的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
二、课程结构体系
本课程具体包括以下十章内容:
第一章 认识会计及会计工作
主要学习:会计的含义、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责、会计工作交接等
第二章 会计入门基础知识
主要学习: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会计等式与复式记账等
第三章 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
主要学习: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第四章 资产的核算
主要学习:相关资产的核算,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的核算等。
第五章 负债的核算
主要学习:相关负债的核算,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长期借款的核算等
第六章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主要学习: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本年利润、留存收益的核算等
第七章 收入与期间费用的核算
主要学习:相关收入和费用的核算,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期间费用的核算等
第八章 账务处理程序
主要学习:三种不同的账务处理程序,即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第九章 对账与结账
主要学习:对账、错账更正方法、结账
第十章 会计报表的编制
主要学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附注
三、本课程学习方法和要求:
1.处理好记忆、领会和应用的关系
记住相关的概念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在记忆的基础上全面理解和把握有关概念、原则、方法。
在领会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实务进行处理。
2.加强练习
本课程学习的重点是要理解和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因此,课后必须加以认真练习,通过练习才能巩固所学的知识,提高操作技能,熟练掌握会计实务的具体处理方法。
了解什么是会计
了解企业应设置哪些会计岗位
了解担任会计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熟悉会计工作应如何进行交接
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会计的基本概念、会计工作的内容、会计岗位的类别、担任会计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会计工作如何交接等。
第一节 会计的含义
一、会计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一)会计的概念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一系列专门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二)会计的基本特征
1.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
会计要综合反映会计主体的各项经济活动,就要有一个统一的计量尺度。
会计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同时以实物量、劳动量等作为辅助的计量单位。
2.会计有一系列专门方法
会计方法一般包括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分析方法和会计检查方法等。
会计核算方法是会计方法中最基本的方法。
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核算方法构成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
在会计核算中,一般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按规定的手续填制和审核凭证,并应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账簿中进行登记;定期进行成本计算和财产清查,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3.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会计的基本职能——核算和监督。
会计核算——是为经济管理搜集、处理、存储和输送各种会计信息。
会计监督——是指通过调节、指导、控制等方式,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考核与评价。
4.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活动
会计是对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作出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从职能属性看,核算和监督本身是一种管理活动
从本质属性看,会计本身就是一种管理活动
二、会计的基本职能
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的两项基本职能
。
(一)会计的核算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也称会计的反映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对特定对象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
(二)会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考评和审查。
(三)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关系
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会计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会计监督就失去了依据;
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如果只有会计核算没有会计监督,就难以保证会计核算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会计核算是最基本的,处于主导地位,而会计监督则存在于会计核算的过程之中。
三、会计对象和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一)会计对象
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即会计对象。
(二)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如: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
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股票、债券等。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财产物资的简称,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如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
债务——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如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和应交税费等。
4.资本的增减
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企业的资金。包括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
5.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成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除上述六项经济业务事项以外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经济业务事项。
第二节 会计岗位的设置
企业会计岗位的设置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规模较小的企业,可只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规模较大、会计业务繁杂的企业,设置会计岗位则应相对齐全。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成本会计:负责公司的成本核算
(1)整理各项费用并进行归集和分配;
(2)做记账凭证并登账;
(3)月末对费用进行核算;
(4)统计各项费用的指标考核结果并上报经理。
2.管理会计:进行公司的成本分析
(1)根据成本构成和历史发生情况以及计划指标进行比较;
(2)成本分析报告。
3.固定资产会计: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的账目
(1)负责每月提取折旧;
(2)负责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的账务登记;
(3)新购入固定资产的入账;
(4)年终汇总。
4.采购及应付款会计:负责应付账款往来核算
(1)接收原材料入库单、销售发票,核算、审核付款清单和各种应付账款,审核各项记录;
(2)审核各业务部门转交的发票及单据;
(3)登账、记账。
5.销售及应收款会计:负责销售应收账款、往来业务核算
(1)核算对各销售客户的应收账款和记录;
(2)凭发票登记、记账;
(3)定期与销售人员核对销售明细及监督汇款。
6.总账会计:负责总账登记等
(1)登记、汇总总账,进行试算平衡;
(2)与明细账的核对等。
7.报表会计:负责有关报表的报送工作
(1)每十天报送给总经理银行存款余额明细;
(2)月底向部门经理报送本月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和费用等明细;
(3)月底报外销回款统计等。
8.出纳会计:现金与支票管理
(1)保管单据(支票、支票报销单、支票申请单、收据等)、财务专用章及现金;
(2)填写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及汇款凭证;
(3)办理汇款、取现和支票转账手续;
(4)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手续;
(5)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与结算;
(6)开立还款收据、交款收据及客户回款收据;
(7)初步审核现金报销单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9.档案管理: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
10.其他综合岗位: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任务
第三节 会计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责
一、会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会计证是具备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各单位不得任用其担任会计岗位工作。
会计证实行验证制度——会计证实行注册登记和年检考核制度。
1.取得会计证的人员,被单位聘(任)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30日内到发证机关进行注册登记,注册后的持证人员作为正式会计人员管理。
未经注册登记的会计证不予办理年检,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财政、财务部门组织的在职会计人员培训。
2.在岗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向发证机关办理会计证年检。
年检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
对未经发证机关注册登记、有违法乱纪行为、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脱离会计岗位的,以及弄虚作假骗取会计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办理年检。
二、会计人员的职责
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会计核算。
(2)实行会计监督。
(3)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订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第四节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